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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问题短板 检验攻坚成效 唐山市出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细则

www.mempe.org.cn时间:2024/9/27 17:03:32来源: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次浏览

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,坚持标本兼治、重在治本,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果,更好地检验三年行动攻坚效果,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唐山市安委办研究制定《唐山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细则》,对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,于9月25日印发至各县(市、区)和市直有关单位。

一是科学制订评估内容和标准。《细则》共分为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两部分。评估办法明确组织管理、评估程序、结果处置等内容,评估指标涉及25个市直单位的37个行业领域。《细则》指出,评估工作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的重要环节,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和检验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效,总结经验和成绩,发现存在问题,促进三年行动深入推进。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、严格全面客观和依靠专家、发扬民主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力求精简、规范、高效,采取企业自评、部门抽评、安委办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二是规范评估时间和程序。《细则》要求,评估工作每年9月启动,坚持分类、分级、分头负责的原则,分政府、部门、企业3个层面实施。每年10月30日前,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本年度自评,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自评报告。每年11月30日前,市级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央属企业、省属企业的市级分公司、子公司和市属企业进行抽评,抽评比例不少于企业总数的80%,总数不足20家的行业领域全覆盖;县级主管部门参照市级抽评比例对行政区域内监管企业完成抽评,经内部公示并审核后,向本级安委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评估报告。每年12月30日前,县(市、区)安委办完成对乡镇(街道)和本级各主管部门的复评,复评比例100%,并向市安委办提交年度评估报告。

三是增强评估针对性和实效性。《细则》规定,评估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,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,与评先创优挂钩;明确了牵头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,鼓励专家和第三方参与评估工作,确保评估质量;制定了《唐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评(抽评)报告表》,对评定部门、自评(抽评)情况概述、工作成效、存在问题、整改建议、自评(抽评)意见和自评(抽评)结果进行了规范,确保评估有实效,全面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花结果,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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