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

您当前的位置:网站首页 > 国家应急管理部 > 同意恢复南昌安达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等事项的复函
www.mempe.org.cn时间:2013/5/31 17:05:55来源: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

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

关于同意恢复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

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等事项的复函

 

安监总厅规划函〔2013〕82号

 

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:

  你局《关于恢复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请示》(赣安监管文字〔2013〕109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:

  一、根据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》(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)和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〈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〉工作的通知》(安监总规划〔2009〕181号)等有关规定以及你局对该公司停业整顿验收情况,同意恢复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。

  二、请你局加强对辖区内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,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,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和问题的发生。要督促安全评价机构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,切实规范自身从业行为,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。

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

2013年5月29日

相关资讯